民间维权 | 济南高新:6307万股股票完成过户 高新城建持股占总比28.92%

发布时间: 2021-10-13 17:58:04 来源: 证券市场红周刊

9月9日盘后,济南高新发布《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暨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称高新城建于2019年8月14日、12月24日通过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分别竞得天业集团持有的公司36,636,959股无限售流通股、26,433,041股限售流通股,并已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上述股份所有权和表决权已自裁定送达高新城建时转移。

济南高新近日获悉,上述合计6,307万股股票已经完成司法划转并过户至高新城建名下,目前,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5,878,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2%;天业集团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6,038,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消息面上,部分投资者关注的济南高新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一事也早有结论。2019年10月25日,济南高新及相关当事人已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因此案受损的投资者正式有了维权依据。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5年4月2日至2018年5月2日买入,并在2018年5月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邮箱,参加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目前,上述信披违规案已有相关进展,法院也已有判决先例。据天眼查APP,济南高新于2021年4月10日披露《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称公司已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公司应向郑祖君等748人支付赔偿款合计约5,045.40万元。

另据济南高新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鹏波等231人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赔偿张鹏波等231人实际损失合计约2,074.05万元,张鹏波等231人提起上诉。济南高新已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对上述案件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天眼查APP显示,济南高新199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发展成为涵盖房地产、矿产、金融、创投等多个领域的综合性集团公司。对于济南高新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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