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互联网主题基金经理王浩:反垄断让社交、内容流量平台更稳固,看好SaaS和国潮消费

发布时间: 2021-03-07 09:58:09 来源: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来源:银华理财家

作者:张雅婷、实习生张田 

编辑:曹金良

投资需关注6种垄断行为、2个环节。

在过去一年时间,国内外关于互联网企业反垄断的立法、执法监管不断,互联网企业面临的发展挑战与机遇也备受瞩目。

近日,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主办的智库发布周之“互联网反垄断研究与投资影响”研讨会在线上召开,邀请多位业内专家共同探讨互联网反垄断监管之策,解读投资影响与趋势。会上发布由南财21智库出品的《互联网反垄断研究与投资影响报告(2020)》。

银华互联网主题基金经理王浩在会上发表主题演讲。他认为,未来反垄断的执行将非常审慎,惩罚不是目的,保障市场的良性竞争才是最根本的目的,投资需关注6种垄断行为、2个环节。他指出,未来互联网平台从流量竞争转化成内容竞争和技术竞争,社交流量和内容流量的地位变得更加稳固,传统私域SaaS面临非常好的爆发式的机遇,国潮消费品牌面临非常好的发展空间。

数字经济成资本角斗场

政策持续关注反垄断

回顾最近一段时间关于互联网经济的产业政策,王浩认为最近政策比较密集,从中可以观察到政策对反垄断工作的重视。

从去年9月21日开始,国务院发布了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消费经济发展的意见,以非常积极主导的推动思路为主,强调新业态要对稳内需、稳就业做出比较好的支撑。10月29日的“十四五”规划和愿景目标强调,数字经济是我们国家的一个好的底牌,但是也强调要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到12月2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反垄断和防止资本的无序扩张。

王浩认为,在以刺激经济发展、刺激产业积极发展的背景下,反垄断开始逐渐的走向日程,比较具体的是1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反垄断指南》)。同时,在官方媒体上开始评论社区团购,有了更多批评的声音。

这些政策的推出,发生在数字经济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数字经济产业目前占中国GDP已经达到了7.2%,仅次于美国8.9%的水平。从更宽泛的数字化经济,包括数字经济加上产业数字化来看,整个数字经济承载的比例已经达到33%,已经占据我国经济的主体地位。

王浩表示,在此背景下,经过多年的超常规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一个主体,但是也带来一些负面的作用。一方面是对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挤出,另一方面,随着平台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出现了超级资本力量,使得创新的竞争从技术竞争一定程度上变成了资本竞争,影响了创新的效率。

“最近接连的表态也说明执法力度开始逐渐与传统行业趋同,进入了严监管的周期。”王浩认为,随着互联网的超国民待遇开始逐渐淡化,数字经济逐渐成为经济更普遍的组成部分。

监管垄断行为而非垄断地位

对于《反垄断指南》,王浩认为更多是方向性、指导性的意见,为2021年的修法做工具上的准备,具体执行的尺度还需要长期的磨合观察。对于如何理解监管层,王浩表示,发展是监管的最根本的基石,对监管可以保持乐观的态度。

“决策层会本着规范发展的原则,并不会一味的打压,反垄断的执行机构也会非常审慎,惩罚不是目的,保障市场的良性竞争才是最根本的目的。”王浩认为,反垄断监管最核心的原则是,垄断本身并不违法,滥用垄断地位才是违法,反垄断反的是垄断行为,并不是垄断地位。如果平台没有利用垄断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那么很难被界定成违法。

在《反垄断指南》出台的当天,几个重点的平台公司一度跌幅比较大,但是迅速收回了大部分跌幅。根据资本市场的表现,王浩分析指出,资本同样认同上述原则,垄断本身不违法,滥用垄断地位才违法,垄断行为才是监管的主要抓手。

“没有必要在目前这个状态下,对尚未发生的垄断行为抱有非常大的恐惧,对平台的估值进行明显的低估。”王浩表示。因为互联网经济呈现多边市场、动态竞争,有跨界竞争、网络效应等一系列新的特点,所以一定程度上讲,互联网平台走向垄断地位是难以避免的事情,走向垄断地位之后是否发生垄断行为,才是需要观察的重点。

投资需关注

6种垄断行为、2个环节

当然,互联网监管逐渐开始露出“獠牙”,反垄断开始显得更加有威慑力量。政策的陆续出台在王浩看来,对互联网行业有非常积极的影响。

“行业会逐渐促进平台公司走向公益化,行业从流量为王转化成内容为王、技术为王,未来随着法律法规的更加完善,互联网公司的竞争也会更加良性,中小公司会迎来更加积极的发展机会,长期来看,有利于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围绕着技术创新和优质内容来进行发展。”王浩对政策的积极意义给予肯定。

关于《反垄断指南》,王浩认为有三方面重点。第一,最有确定性的、对投资来说最有观察性的,还是6种违规行为,包括不公平定价行为、低于成本销售行为、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差别待遇等6种行为,政策着力点集中在商品定价行为,推动定价的合理化,减少平台之间的过度的价格竞争,优化商家的盈利状况和平台生态。第二,平台交易环节,包括解除平台间的限制,有利于督促平台的品牌,就品牌入驻政策、流量推荐政策进行积极调整。第三,销售环节,禁止捆绑销售,规范大规模的应用。大型互联网公司具备庞大的数据池以及数据分析能力,可以提供千人千面的消费购物体验,其中就有可能构成差别待遇,因此后续的各大平台公司对大数据的使用将会更加规范有序。

电商、社交、内容平台投资影响

关于对投资机遇的影响,王浩从电商、社交、内容三个领域分享了自己的展望。他认为,未来的平台竞争,将从流量竞争转化成内容、技术竞争,社交流量和内容流量的地位将更加稳固。

在电商领域,对国内电商巨头A的影响,王浩认为,《反垄断指南》中,拒绝交易、限定交易等条款,有利于督促平台就品牌入驻政策进行积极调整。短期内会对平台带来收入和利润的影响,降低平台的盈利能力,但是另一方面,在流量端,巨头A的站外合作计划,甚至会有利于、受益于各大平台的流量开放。在直播电商领域,平台需要完善机制,以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督。在金融科技领域,在放贷业务的注册资本领域,会受到明显的调整。整体上对来说,巨头A的反垄断压力比较明显。

对电商巨头J来说,供应链端方面,平台在3C电子等领域有非常明显的影响力,有明显优势,但是在服饰百货方面需要加强,需要加强供应链的实力。《反垄断指南》的实施有利于更多的品牌介入,优化在供应链领域的实力,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和未来的发展空间,有较明显的受益。

对社交巨头W来说,王浩认为,其商业生态为商家提供了经营的另一个选择。一方面,品牌商对运营用户的流量和留存,需求日益增长;另一方面,今年的电商工具持续升级,从小程序、小商店、信息、视频号,打通小商店带货等去中心化的基础设施持续迭代,到智能智慧、智能零售、搜一搜等去中心化的流量入口连接上市,提升了商业生态对商家的吸引力,未来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商家接入商业生态。在金融科技领域,王浩认为,平台的信贷业务受这次小贷暂行办法的影响还是非常小,整体上有较明显的受益空间。

对内容巨头来说,内容电商迎来了比较好的发展机遇,抓住机会强化供应链,改善直播生态,短视频平台在流量端的优势非常明显。“近期头部两家短视频平台都在扶持自己的供应链,包括对新品牌和优质工厂的扶持,对成熟品牌的争取等等。”王浩认为,虽然内容巨头在流量端优势明显,但在供应链端仍需加强。《反垄断指南》中的拒绝交易、限定交易等相关条款,会为短视频平台带来更加优质的供应链。整体上,内容电商面临好的发展机遇。

新兴投资机会

SaaS平台、国潮新品牌

王浩对互联网相关的另外两个投资风口SaaS平台和国潮新品牌,同样给予关注。

其中,一个非常好的投资机会是私域流量商业的全面爆发,《反垄断指南》把电商交易平台的流量从一家独大变成了全面开花的局面,催生了商家对优质电商SaaS服务商的需求,帮助中小企业打造私域流量的SaaS龙头会在这个过程中面临历史性的机遇,越来越多的传统产业会开始重视私域流量的打造。王浩指出,新规实施以后,会有更多的商家入驻,同时也会有开始对接更多的平台流量,服务私域流量的SaaS平台面临历史性的投资机遇,这是最明显的增量。

另一个更大的投资机遇,则是国潮新消费品牌面临着黄金发展时期。更宽松的市场环境、更多样的触达渠道、更丰富的受众群体,使得新品牌的打造面临非常好的机遇。王浩特别强调,未来会有更多的新品牌通过更快速、更便捷的方法,快速完成品牌的打造,这也蕴藏着好的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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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七获金牛基金管理公司(评奖机构:中国证券报;获奖时间:2006.2、2007.1、2008.1、2010.5、2011.4、2018.3、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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