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期间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31 17:09:00 来源: 中国利川网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选湖北”计划,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做好利川市2020年寒假期间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是指在我市参加实习实训的大学生给予补贴(参照2018年补贴标准),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习实训单位为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社部门认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实习实训补贴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籍、外籍留学生)并实习实训出勤10天及以上。

(二)申报程序

1.单位岗位申报。凡接收大学生实习实训的单位需登录恩施州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见习信息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发布岗位信息、业务报备(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在地址栏访问http://119.96.243.148:90/)。

2.报名登记。有实习实训意愿的大学生自行登录恩施州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见习信息平台,登记注册,并完善个人申报资料,按系统要求实行定时定点电子签到(上午签到时间为9点前,下午签到时间为3点前)。

3.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习实训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统一购买,用人单位在实习实训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将人员名单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核,无误后统一购买,凡未向人社部门事前申报和事后报备,在实习期间出现意外伤害及其他情况的,由用人单位自行负责。

4.补贴拨付。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对用人单位及参加实习实训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资料审核无误后,将实习实训补贴资金拨付至大学生本人银行账户(统一规定邮政储蓄银行)。

二、相关要求

1.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管理,确保我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取得实效,各用人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按需设岗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和吸纳人数,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设备,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参照本单位编制人数15%的比例申报岗位;实习实训基地原则上不超过5人的标准申报岗位。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财务状况,有条件的可给予必要的生活补助和安排临时住房。

2.用人单位负责对大学生实习实训及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申报资料的收集和初审,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实习人员离岗后通过恩施州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见习信息平台提交补贴申报资料并于7个工作日内报送纸质资料(系统中打印)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逾期概不受理补贴资料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3.用人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做好考勤管理工作,实行痕迹化管理,不得弄虚作假,杜绝虚报冒领等情况。市人社部门将对各单位大学生实习实训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虚报、冒领、骗取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除不予拨付补贴或追缴已拨付补贴外,还将按有关规定报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4.寒假实习实训申报时间为2020年1月2日-1月17日,过期申报无效。

咨询电话:0718-7282688 QQ:229402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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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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