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提示]警惕套路贷

发布时间: 2020-07-20 13:09:01 来源: 中国利川网

套路贷是指采取伪造民间借贷假象、制造资金流水痕迹、故意制造或者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借款金额以及软硬兼施侵占财产等的欺诈手法,这种手法隐蔽性强、获利快、收益高且易于复制传播,危害极大。

一、套路贷的危害

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扰乱正常金融秩序,衍生出多种刑事犯罪,影响社会稳定。

二、套路贷的常见手段

1.伪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押、放款快等为诱饵,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小广告等渠道招揽生意,吸引被害人来借款,签订虚假的借款合同,并把它包装成普通的民间借贷关系,然后以增加约束力、保证金、违约金等各种名目骗取受害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抵押借款合同或者房产、车辆买卖委托书等明显有失公平的各种法律文件,有的还要求受害人办理公证手续。

2.制造资金流水痕迹。犯罪嫌疑人将虚高的借款金额转入受害人账户后,形成账户资金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然后以快速审核费、账户管理费、中介费等各种名义收取费用,或变相收取高额的砍头息,将转入受害人账户的金额全部或者部分收回,受害人实际获得的只是剩余的部分钱款。

3.故意制造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采取还款日故意失联、打电话不接、借款人还背负其他高利贷等借口,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受害人违约,不仅前期偿还金额全部清零,还要求全部偿还虚增债务。虚增债务往往高于本金数倍,甚至数十倍。

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受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通过诱骗甚至胁迫,让其去指定公司办理贷款,以贷还贷,层层加码垒高债务金额。而受害人在压力之下饮鸩止渴,貌似解了燃眉之急,实际上却掉入了还不清的断崖式债务深渊。

5.软硬兼施侵占财产。当债务垒高到一定金额时,犯罪嫌疑人自行或雇佣社会闲散人员,采取软暴力手段侵犯受害人合法权益,滋扰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以此施压;或利用虚假合同、欠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主张所谓的合法债权,进而达到侵占受害人财产的目的。

三、套路贷和普通民间借贷的区别

1.出借目的不同。民间借贷目的只是为了利息收益,而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幌子,通过设计套路,引诱、逼迫借款人垒高债务,最终达到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的目的。

2.手段方法不同。民间借贷一般是双方真实意愿下的借贷行为,受民事法律的保护,双方主观上都不希望发生违约的情况,而「套路贷」更多是单方面诱骗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肆意认定违约等多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主动追求并制造违约事实发生,为下一步设计套路、非法占有更多财物奠定基础。

3.法律后果不同。民间借贷的本金和合法利息均受法律保护,而套路贷本质上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四、套路贷的几种类型:

第一种是车贷类套路贷。犯罪嫌疑人针对抵押机动车客户,故意设置各种陷阱,以没有按期还款或者车辆 GPS 信号失联为由,恶意造成受害人违约,将车辆强行拖走或使用备用钥匙悄悄开走,迫使车主支付高额违约金及拖车费。

第二种是房贷类套路贷。犯罪嫌疑人针对名下有房产的本地客户,诱骗其贷款,层层设置违约陷阱,制造银行流水痕迹,通过暴力讨债或法律诉讼,达到强占受害人房产的目的。

第三种是现金贷类套路贷。犯罪嫌疑人以网络借贷平台和借贷 APP 应用为依托,目标主要是有消费需求又无经济实力的年轻人、在校大学生、无业人员等,通过无息、无抵押等诱饵引诱他们落入套路贷陷阱。

受害人签订借款合同时,除了正常的姓名之外,还要求他们提高微信通信录、手机通信录等社会关系信息。一旦发生被认定违约的情形,犯罪团伙即会利用通讯录,对受害人及其亲属、好友等所有社会关系人通过短信、微信、电话进行骚扰、辱骂、威胁和恐吓,或采用发送用受害人头像 PS 的丧葬、低俗、淫秽类图片等手段进行催收。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面对套路贷陷阱,要做到三要三不要:一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贪图一时享乐,不计后果,盲目借贷。二要选择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等虚假宣传广告。三是一旦发现遭遇套路贷,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害怕,被不法分子裹挟,在套路贷陷阱中越陷越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

利川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利川市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宣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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