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提出中小学生作业管理十条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发布时间: 2021-07-10 10:49:38 来源: 湖北日报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在25日下午的教育部新闻通气会上获悉:《通知》强调要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同时,《通知》明确提出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让作业回归到学校育人环节中来。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目前,个别地方和学校仍存在作业功能异化、数量过多、质量不高、育人功能发挥不够等问题。《通知》针对上述问题,立足于切实发挥好作业的育人功能和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提出要求。

据悉,《通知》共提出了十条措施,具体要求有:加强作业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尽量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培养和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与时间管理能力;认真批改反馈,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要全批全改,并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加强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切实解决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创新作业类型,学校要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充分体现“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通知》要求,提高作业质量。一是体现基础性。确保作业难度不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鼓励学校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二是提高针对性。针对学生不同情况,精准设计作业,根据实际学情,精选作业内容;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三是注重发展性。鼓励教师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为建立作业管理长效机制,落实部门主体责任,《通知》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作业管理纳入县域义务教育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导学校完善作业管理细则;经常性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举行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督导部门要将作业管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教研机构要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和指导。学校要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作业统筹和全过程管理,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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