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四:应急处置高风险项目可封闭管理

发布时间: 2021-11-16 08:00:14 来源: 新浪

为进一步保障购房人权利,11月4日,市住建委、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意见稿主要有五个重大变化!

变化四:应急处置高风险项目可封闭管理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注意到,在预售资金支取方面,此次也增加了对重大风险项目的应急处置办法。

征求意见稿提出,当预售项目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时,区住建部门应全面接管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建立政府监管账户,实施封闭管理保障账户资金安全,优先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

如何理解重大风险隐患?据了解,对于高风险项目的认定,首先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后续资金不能覆盖工程款、工程进度已晚于施工合同约定、项目所属上级集团经营状况出现问题。同时,经区住建部门综合评估后,项目自身或上级集团已无法给予有效的资金支持,工程进度将严重滞后甚至停工,从而无法按约定日期交付给购房人的,将被认定为高风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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