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房即发证!洛阳将全面推行……

发布时间: 2020-11-02 10:16:17 来源: 洛阳晚报

好消息!

洛阳新建商品房

进入“交房即交证”时代

按照计划

下阶段我市中心城区

将全面推行商品房新房

“交房即发证”模式

10月31日,在洛阳市伊滨区绿都洛阳府小区,首批业主从开发商手中接过新房钥匙后迎来了意外之喜:他们不光拿到了钥匙,还领取了“红本本”——不动产权证书。

这是洛阳市经过前期试点后,首次正式实施“交房即交证”改革的新建商品房项目。

“交房即交证”让购房者少跑腿

“以前听朋友说,办房产证的手续比较繁琐,交房之后还要等很久才能拿到证。没想到今天我同时拿到了钥匙和房本。‘红本’在手,我心里也更加踏实了!”面对这份意外之喜,市民段新岗由衷为政府的便民服务点赞。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交房即交证”,是指新建商品房等项目组织交房时,在完成相关工作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派驻工作人员在交房现场即可为购房人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实现购房者办证“少跑腿”。

以往,购房者拿到新房的钥匙后,还需要等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才能拿到属于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

这期间,业主在享受各方面权益上会受到影响,甚至个别项目久拖不办证,甚至变成问题楼盘。

今年以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屋入住多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有效推进已入住未办证项目的手续办理。

此次,洛阳从治本之策入手,探索了“交房即交证”改革,从根源上解决了项目开发司久拖不办等问题,得以让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时间大大提前,也便于购房人办理落户、子女上学等与房产有关的事宜,保障购房人权益及时实现。

开发企业可申请纳入“交房即交证”服务

新建商品房如何能实现“交房即交证”?

洛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表示,“交房即交证”的前提条件是企业依法依规开发、建设项目,倒逼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为开发企业节省成本、减少纠纷。

只要符合登记条件、完成缴税的楼盘项目,都可以申请“交房即交证”。

据介绍,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约定交房之日60个工作日前通过联合验收。

开发企业可在预售许可批准后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纳入“交房即交证”服务书面申请,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后列入“交房即发证”服务项目清单,同时告知洛阳市住建局。

整个开发建设过程中不得出现违反合同约定、超占用地红线、未按规划批准建设、拖延施工进度等情形,否则终止“交房即发证”服务。

列入“交房即发证”服务项目清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约定日期交房的,应向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延期申请,并将情况告知购房人。

未及时办理延期申请或延期后仍未达到交房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取消其“交房即发证”服务资格,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

该负责人介绍,需要提醒广大购房者,享受“交房即交证”服务,需要购房者在交房前缴纳维修基金及相关税费。

市直部门联动保障“交房即交证”

洛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服务,是在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网上办理等举措的基础上,通过开发企业的主动作为、购房人积极配合、登记机构提前介入服务、税务部门配合支持的一种便民服务。

按照部署,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牵头“交房即发证”工作,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房日期前不少于20个工作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商品房首次登记及转移登记。

同时,洛阳市住建局负责在收到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验收申请后牵头发起联合验收,对符合要求的商品房开发项目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联合验收,联合验收的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核实、建设工程档案认可、竣工验收备案等。

按照计划,下阶段洛阳市中心城区将全面推行商品房新房“交房即发证”模式,逐步制定完善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来源:洛报融媒记者 李东慧 通讯员 房良/文、图

编辑:付璇

审核: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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