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蒙洼区居民迁建、安置房交付等问题,政府回复!

发布时间: 2020-10-24 19:16:15 来源: 潇湘晨报

网友留言:

1,蒙洼区居民拆迁迁移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大事,但是乡村等部门办事拖拉,亲疏有别,自己的亲戚,自己家亲戚提前安排,对于普通农户敷衍了事,我家自通知搬空住房已有1年左右,但是还是不给拆除,说是政策变化,拆迁要农户自己承担一部分拆迁费,试问有这样的政策吗?当初说拆的是你们,现在不拆就各种为难; 2,另外疫情期间和洪水期间各种物资补助居然因为我们家出了两个大学生而不给,不管我们缺不缺钱,难道不是濛洼区的居民; 3,我的父母不是农民,还有耕地分配不公,同样的人口,有的分6亩,有的分8亩,分多的基本都是村干部亲戚,希望领导调查清楚!

政府回复:

尊敬的网民:

您通过书记信箱留言反映宋台村汪堰拆迁等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居民迁建安置问题

2019年您父亲刘其怀确实以您名义向村申报了四口人的货币化迁建安置,村里也向您户宣传了迁建政策,并要求将现在住房自行拆除。宅基作为公共建设用地,方能享受迁建政策。您父亲当时也接受了村里向他宣传的迁建条件。事后也将室内财物进行了转移。但房屋并没有拆除,按要求:房屋不拆除,是不能享受任何迁建政策的,因你户房屋一直未拆,所以不能申报打款。我村除通道拆房由村统一拆除外,后别申请迁建的都是自己拆除的,谁拆除,给谁申报打款。根本不存在干部亲戚家提前安排,敷衍农户的现象。

2、关于您家没享受蓄洪物资救助情况

我村今年蓄洪救灾物资发放,一律都由各庄台临时党支部书记全程操作,临时党支部书记一天一统计在家的户数、人数。凡是发给的救灾物质都按当天统计的户数、人数进行发放,并在各自庄台进行公示。按要求,不在家的农户是不能享受救灾物资的。而您全家一直住在阜南,不符合享受救助。根本不存在家中有大学生而不发放救灾物资的情况。

3、关于反映村干部亲戚多分土地情况

我村汪堰二组二轮承包土地是1994年按每人1.91亩进行划分承包的。参加分地的有生产组干部和群众代表。先按人口, 每人丈量1份。丈量后,再按户抓阄,抓到几号,就从几号按人口数几份,公平合理。谁也不知道那一份分给谁,更谈不上优亲愿友。您家4口人需分地7.64亩、确权证也是7.64亩。他反映村干部亲戚多地是指现任村干部张某连襟刘某,也是4口人分地,应为7. 64亩。因刘某家所分的地靠路边。确权丈量多了0. 71亩,这是事实。这种情况,凡靠路边,沟边的。都或多或少的超过原分地数。这都是正常情况,您反映村干部亲戚多地,而实际上,在1994年调整土地时,张某也不是村干部,他也没参与分地,因此,也不存在村干部有意给他连襟多分地情况。

网友留言:

请问淮河社区棚户区(老面粉厂)安置房一期,什么时候能够交付。

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

淮河社区棚户区一期安置房,因建筑公司工期未到未能交付使用,淮河社区棚改指挥部已向上级汇报,具体安置时间待定,请等候上级通知。

网友留言:

尊敬的李县长您好!我是公桥乡许楼村的一名村民,户户通水泥工程已在我们县实施多年。乡镇主路距离我家仅20米左右距离,仍然是泥土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已经和村干部反应多次,咨询无果。恳请李县长百忙之中过问一下,予以修通,谢谢!

政府回复:

2020年10月6日,转接阜南县人民政府(县长信箱)留言,反映户户通硬化路问题,经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许网友,公桥乡许楼村居民。2019年,许楼村在实施户户通工程时,向群众宣传实施户户通由政府出资一部分,剩余的30%须由群众集资。许网友所反映未修通户路涉及到包括其本户在内的两户群众,因其东面邻居不愿意集资修路,而许网友只愿意集资自己那一部分,故该条道路未能实施修通。经与本人联系,如有道路修建项目,一并将所反映的道路修通。

网友留言:

尊敬的领导,我是一个贫困户家庭,我想咨询一下老观乡分房子的问题。以前孩子小,住在父母家里还可以,现在孩子大了,地方不够住了,建房子又没钱建,听说贫困户可以分到小区的房子。我想咨询一下需要什么手续。

政府回复:

刘冠貌您好!

感谢您的来信,我乡积极落实上级有关居民搬迁政策,鼓励辖区居民搬迁,只要符合政策,都可享受多种方式安置。

如有问题,可与老观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58-6710038。

网友留言:

我们长期在外地工作,土地确权证办理时我们不知道,现在土地确权证上没有我们一家五口人的名字。土地确权证上只有我父母和我弟弟一家人的名字,现在不知道怎么办,可以把我们五口人名字加上吗?

政府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0年10月7日在县政府网站留言,反映“土地确权证没我的名字”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土地确权证书上漏人,已告知所属乡镇经管站通知您提供相关资料及证据,在核实后,依法依规进行更正添加。目前您已将相关资料提交村委审核,更正事项正在办理。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558-666963。

阜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08日

来源:阜南县人民政府

【来源:阜南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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