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霹雳:到手的“指标房”说没就没!有人网贷买房光利息一年就花9万……

发布时间: 2020-07-28 16:16:21 来源: 广西综艺频道

有人说,指标房“买到就是赚到”。这不,市民张女士经朋友介绍,就一口气就在南宁买下了两套“指标房”。

白纸黑字签了《定房协议》,又有十余年朋友的再三保证,这场交易看似是稳妥了、赚大了。但张女士真能如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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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中学区房只卖9千/㎡? 

 女子果断买下两套“指标房” 

记者见到张女士时,她正在广西福未央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福未央房地产公司”)和所谓的“谭总”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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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什么时候给钱,什么时候给钱,你说,快点。

谭总:我不想说,我为什么跟你(说),你这人,你这口气,我有理由回答你吗?我有权不回答你,这种口气。

由于气愤难当,张女士显得很激动。而这一切还得从去年说起。2019年4月,张女士的朋友何某联系到张女士,称有优质房源介绍。

张女士:她就给我推荐了一个说是内部指标房,地段非常好,在凤岭北,而且又有学区,在荣和公园大道旁边,周围的楼盘都卖到了近2万元一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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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向张女士介绍,这个楼盘叫未央·府邸,开发商是广西福未央房地产公司:房子产权70年,3年后就能交房。原本公司对外售价是每平米15000元起,但何某表示,她能拿到公司内部少量指标,每平米只需9000元左右,这个价格是远低于同地段房价的。

张女士:(何某说)下个月就要封盘了,就不是内部价了,就要涨价很多开卖,手续齐全之后,马上就要卖了。

记者:那个时候房子还没有建吧?

张女士:房子还没有建,有一个售楼部,还有两台挖掘机在那里挖,她说还有名额,让我介绍人过来买。

张女士听后动了心,这时何某提出,要想低价买房,得先交指标费。在何某的再三保证下,张女士一共向何某支付了20.8万元,由何某去购买指标。不久,何某告诉张女士,说指标买到了。

2019年7月8日,张女士与广西福未央房地产公司签了两套房的《员工定房协议》,其中一套是38平米的公寓、一套是89平米的住宅,并支付了房款总额的40%作为意向金,加上之前交给何某的指标费,张女士一共支付了6660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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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3日,张女士又与广西福未央房地产公司签了一份《补充协议》,上面约定:广西福未央房地产公司要在2019年8月10日前办理完成相关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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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就相当于是买了房一个月之内吧,如果你没有买成功,比如说你这个房子,如果是不合规或者有什么变动,因为开发商的问题有变动的话,这钱是要退给我的。

据张女士了解,实际上,广西福未央房地产公司并未在2019年8月10日前办理完成相关批文,这意味着房子无法出售。按照《补充协议》,广西福未央房地产公司应向张女士退款。

 2 

 房子未完成相关批文办理 

 买家慌了神申请退款无果 

由于张女士一直在外地,何某又一直以各种理由打包票,表示得房肯定没问题,张女士申请退款的事情也就搁在了一边。

直到今年3月,一则新闻让张女士慌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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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称,有市民买了未央·府邸的房子,但调查却发现,这个楼盘不仅不存在,土地使用权也不属于广西福未央房地产公司。

张女士:我说,我就是要退钱,别的你就别跟我废话了,他们(公司)就写了一个协议,说是统一(退),所有人统一(退),2020年6月30日之前退,可是到了时间了,跟我说没钱了,然后包括收指标费那个我的朋友说,(钱)已经花掉了。至于指标费给了谁,是我朋友(何某)操作的,她说是给了领导,但我也没有见过那个领导,也不知道是哪位领导。

承诺到期统一退款,可时间到了,公司和何某却都说“没钱了”,这种说法让张女士感到气愤。

 3 

 网贷买房光利息一年就花9万 

 楼盘现场杂草丛生 

那么,这家公司究竟藏着怎样的猫腻?公司之前声称的可以办到相关批文和证件,真的办得下来吗?而所谓的“指标房”,又真的存在吗?

张女士回忆说,当初为了筹钱买房,她在多个网贷平台上借了钱,现在每个月仅利息,就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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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我大概借了50万元,每天就得还250元的利息,每个月的利息大概是7500元将近1万元的负担,被骗这一年多来,还了将近9万多元,光利息就9万多元。

那么,张女士的房子究竟还有没有下文呢?记者和张女士一起,来到了这处曾经号称未央·府邸的楼盘现场。

在现场,这一地块四周围满了挡板,挡板上有一扇门,锈迹斑斑,已经被上了锁。透过门缝可以看到,里面有一个售楼部,不过已经关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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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的旁边贴有一张《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停止(限期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通知书》的划线处为空白,无法辨别整改主体及内容。

张女士:2019年8月来这边看了,这边也是像现在这样的状态,有一个黑色的售楼部,然后有工人在里边作业,还有几辆小车停在这,还有两台挖掘机在挖土;我当时来的时候,这个大门也是紧闭的,就跟现在一样,我当时没有起太多疑心,他们说这个项目有200亩那么大,规模是非常大,体量也很大, 说山头这一块全都是他们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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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航拍画面记者可以看到,围挡地块位于云景路与凤凰岭路的交汇处,面积确实不算小,但都是绿地,没有任何施工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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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事土地是什么性质? 

 回应:非住宅用地 

那么,这块地是什么性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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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现场拨通了南宁市青秀区自然资源局的电话。

南宁市青秀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它有四边,四边是公园绿地,然后有一块就是靠近枫林路的那一角,有一小点是那种公共设施用地。这块地反正就不是住宅性质的,不是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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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商品房销售必须具有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按照该地块性质,广西福未央房地产公司根本就不可能取得上述五证,也就是说,公司和何某声称的未央·府邸楼盘,根本就建不起来!

广西福未央房地产公司为何宣传能够建房并进行售卖呢?随后,记者和张女士来到该公司了解情况。记者看到公司大门处贴着几张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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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张是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7月9日,发给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高峰林场《青秀区人民政府关于按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住宅用地审批林场住宅项目有关意见的复函》,《复函》中提到的地块,就是该公司打算建房的地块。《复函》中写道,“南宁市人民政府2014年将该地块调整为公园绿地,鉴于在《总体规划》中,该处用地确定为住宅用地,我城区原则支持贵场的申请意见”。

也就是说,该地块正在申请变更为住宅用地属性,但同时,《复函》也提到,“如需按《总体规划》确定的住宅用地开展建设,还应通过法定程序对其规划进行调整”。显然,目前规划仍未调整过来,这块地还是公园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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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者要求退款 

 房地产公司却一拖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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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之前找你们买了那个房子,现在要退款,你们的负责人在吗?

广西福未央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不是说一直骗,因为现在还在办证,最后一个月办证,有没有就是这个月了,就是这个意思。

记者:还在办证阶段是吗?

广西福未央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对,就这几天,就是说这几天,就是办不办得了,都是这个月的事了,就是说不会再拖到下一个月这样子。

记者:来找你们公司(维权)的人一个月大概来多少?

广西福未央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十几个吧。

广西福未央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称,退款负责人谭总已经在来公司的路上,但记者一行人等了半个小时,仍未见到这位谭总的身影。随后,记者电话对其进行了采访,对于为何无证就开始卖房一事,这位谭总也无法解释。

谭总:当时我也还没在(公司),我去年才调过这来的,当时卖了多少套只有他们懂了,我不懂,只有他们去年才懂,我不懂。

记者:是准备跟当事人怎么聊呢?您都不懂的话……您是负责退款事宜的,是吧?

谭总:是啊。

记者:那目前大概有多少人找您退款?这个金额大概有多少?

谭总:总额的话,这我不清楚,这是商业的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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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我刚来”、“这是机密”,对于记者提出的疑问,这位谭总并未给出正面回答,而对于为何没能按退款协议,在6月30日前退款,谭总称,已经和包括张女士在内的所有客户沟通过,大家也都同意将退款日期延期到7月下旬。

谭总:我们在办,怎么解决,我有权不回答你。

记者:没有及时退款是遇到什么问题了?有什么理由?

谭总:你问是什么理由,老板有很多东西都不会跟我们说,老板的面我都没见过。

记者:老板的面您都没见过  那您怎么能够保证   这个月底能够退钱呢

谭总:我不是保证,我是在那里办程序而已,我也是工仔。

刚刚还称自己是退款负责人,现在又说自己也只是打工的,不能保证退款。一纸协议都无法兑现,口头承诺还能让人相信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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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事土地是什么性质? 

 回应:非住宅用地 

张女士等购房者的权益,究竟该怎么维护呢?

《法治最前线》志愿律师王清水认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不仅可能构成涉嫌民法的无效合同行为,也有可能涉嫌构成一种集资诈骗的行为,“因为是针对不特定的人、对很多人用这种方式来签订合同,但是,是以敛取更多钱财为目的,以这种应该是诈骗的方式来取得相应的财产,所以我认为可能会涉嫌构成非法集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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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购买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退还本金和相应利息,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除了向该公司要求退还购房款外,张女士还可以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要求其朋友何某退还20.5万元的“指标费”。

志愿律师 王清水:“首先要看何某对开发商这类的土地性质以及整个开发商土地开发的这个过程熟不熟悉,如果她非常熟悉,或者就是当中的一份子,那么如果她参与了,也有可能涉嫌是集资诈骗类刑事犯罪的共同犯罪一员;如果她不知情,她只是一个‘房虫’,只负责介绍,那她可能只承担民事责任,张女士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何退还已付的中介费和相应的利息。”

此前,我们栏目组也多次报道类似的购房骗局,消费者被骗的原因很相似:一方面,公司以远低于市场价的房价作为诱饵,吸引消费者购买;另一方面,消费者听信公司的一面之词,缺少求证,最终导致少则上万元,多则几十上百万元打了水漂。

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千万不要被低价房蒙蔽了双眼,在买房前,一定要查清开发商是否具有开发资质,销售房屋是否五证齐全等等,多方求证后再买,切勿盲目消费陷入困局。

后续进展如何?

《法治最前线》将持续关注

记者/鄢文婧 黎学科 王钰琪(实习)

编辑/法治君 责编/大玮 爱云   审阅/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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